推动教育“提质创优建高地” 万户以上居住区须单独配建中学

珠海资讯助手1 2018-06-05 08: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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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教育“提质创优建高地”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我市未来教育发展的阶段性目标,

本报讯 记者靳碧海报道:6月4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教育“提质创优建高地”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我市未来教育发展的阶段性目标,提出到2020年,我市各级各类教育质量全面提升,教育整体发展水平位居全省前列。针对目前我市教育发展中面临的一些问题,《实施意见》也提出了具体解决方案。

记者获悉,目前我市公办幼儿园数量严重不足。据统计,2017年全市330所幼儿园中公办幼儿园39所,占比11.8%,和广东省同期要求的公办幼儿园数量要达到幼儿园总量的30%差距甚大,位列全省21个地市倒数第二。《实施意见》提出,有计划、分步骤地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小区配套的幼儿园要按要求移交当地政府办公办幼儿园,支持高校、企事业单位、街道及村居集体举办公办幼儿园,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到2020年,全市公办幼儿园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

《实施意见》还提出,各区加大财政投入,逐步提升对普惠性幼儿园的办园补贴,确保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持续提高。制定科学合理的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标准、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逐年认定一批普惠性幼儿园。将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奖励和扶持的依据,引导民办幼儿园提供高质量的普惠性服务。到2020年,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全市规范化幼儿园达95%以上。

当前,我市中小学大班额的现象十分突出,特别是香洲区。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我市小学大班额比例高达65.88%;初中大班额比例为17.49%。《实施意见》提出,依法落实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10000户以上的居住区,必须单独配建中学;3000-5000户居住区,至少应配建一所小学。同时,通过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实施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或学校联盟、均衡配置师资等方式,逐步消除现有大班额。今后将逐步推进小学、初中分别按照班额不超过45人、50人进行招生。

《实施意见》提出将提升西部(海岛)地区教育质量,市级财政继续实施对西部、海岛地区的教育财政支持,安排促进西部、海岛地区教育现代化专项资金,进一步改善西部、海岛教育办学条件,实施“名师引领行动计划”,积极发挥退休名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同时,做实中小学办学联盟,深化城区与西部、海岛地区中小学合作,促进东西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记者了解到,由于教师支教、教师交流和二孩政策等导致教师缺口较大,各区临聘教师平均占比超过12%,金湾区高达29%,并有增长趋势。如何解决中小学教师结构性、总量性缺编和部分学段超编的问题?《实施意见》提出要深化教师编制和岗位聘任改革,研究解决上述问题的政策措施,探索退役运动员、文艺院团工作者、著名民间艺人等应聘专兼职教师的渠道和办法,缓解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等紧缺学科师资紧缺矛盾,并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制度。

《实施意见》提出,要提升高中阶段教育质量。加强高中校长队伍建设,建立新高考制度的育人模式,开展分类分层教学改革。同时引进国内知名院校合作办学,发挥职教集团作用,加大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力度,构建与珠海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到2020年,优质普通高中学位比例达到80%以上;全市公办中职学校为省级以上重点学校比例达到80%以上;建立6个省级以上职业教育实训中心。

来源:珠海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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