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实施!珠海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将按总价的2%征收!

珠海资讯助手1 2019-06-28 09: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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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按总额2%征收!

本文来源:珠澳楼市(zhuaoloushi)公众号

是真的!

珠海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按总额2%征收!

日前,关于珠海二手房个人所得税是否将按总价的2%征收的问题吵得沸沸扬扬,现在,终于有了确定回复。

经南方+消息证实,昨日下午,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发布《关于个人房屋转让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2019年7月1日起,个人转让房屋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自行选择征收方式,自行填报房产交易信息。

《通知》内容显示:

1.纳税人可以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资料,能够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据实征收个人所得税。

2.纳税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资料、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可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为2%。

此前珠海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以差额征收为主,只有在原始成本不健全,算不出差额的情况下才采取核定征收。此次政策调整后,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征收方式。

若选择按总价*2%的核定征收方式

税费较高可省80%!

举个例子,一套购房时原发票价为50万的房屋,出让时,房屋现值200万。

按照差额的20%缴纳时,个人所得税为:

(200万-50万)*20%=30万

而按总额2%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为:

200万*2%=4万

足足省了26万!

对于二手房买卖而言,无疑是一项重磅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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