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养老公寓有分红?老年人提高警惕小心陷入非法集资!

珠海资讯助手1 2020-01-07 09: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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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省民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提示》,提醒广大老年人和家属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防止利益受损。

日前,广东省民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提示》,提醒广大老年人和家属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防止利益受损。黄艳 莫冠婷 崔清波

  温馨提示

  拒绝高额回报诱惑

  两部门提醒广大老年朋友及亲属:入住养老机构,应查看相关合法证照,并按规定签订合法合规的养老服务协议,所交养老服务费用应当交至该养老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不要向个人账户缴纳资金。老年人在进行投资之前一定要跟子女商量,切勿轻信他人。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若发现证照不全的非法养老机构或涉嫌非法集资的养老机构,请积极向相关部门举报。经核查属实后,将依法给予奖励。

  防范非法集资五种“套路”

  一、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吸收资金。以提供住宿餐饮、观光旅游、医疗保健、照顾陪护等养老服务为名,以高额回报或享受消费优惠为诱饵,采取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方式,向老年人非法吸收资金。有的养老服务机构没有养老基地或养老实体,有的虽有养老实体但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或超出可持续盈利水平承诺还本付息。

  二、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吸收资金。以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三、以销售“养老公寓”名义吸收资金。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等名义,或者以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等方式销售养老公寓、养老山庄;或者以入住老年公寓后给予优惠打折、不入住给予高于银行利息分红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四、以销售“老年产品”名义吸收资金。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不以销售商品为目的,而是以免费旅游、赠送实物、养生讲座等欺骗、诱导方式,采取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五、以销售“保健产品”名义吸收资金。通过会议营销、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或者不合理低价旅游,以及电话推销、上门推销、网络销售等形式,向老年人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推销所谓“保健品”。

来源:信息时报

原标题:买养老公寓有分红?小心陷入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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