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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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陈英
各位代表:
我受永航主任委托,代表珠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0年的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全民“抗疫”的特殊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成立40周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八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传承四十年光荣传统,展现新时代人大担当,充分发挥人大在民主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年来,常委会认真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审议法规案23件,其中新制定法规8件、修改12件、废止1件,正在审议2件;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7项,审查批准决算、听取审议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等9项,开展执法检查5项、专题调研9项,开展13项代表重点建议的专项督办工作;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7人次,全面完成市九届人大八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市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迅速响应、主动作为,于2月14日作出《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为全市防控疫情提供法治保障。按照市委安排,成立基层疫情防控指导组,深入社区、海岛、企业开展督导检查,提出意见建议90多条,协调解决问题100多件,动员机关同志参加市抗击疫情党员先锋队,助力基层筑牢抗疫防线和企业复工复产。全体市人大代表积极响应号召,在各条战线、各自岗位上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参与疫情防控、积极捐款捐物,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代的“代表担当”。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致以崇高的敬意!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人大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履行法定职责,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
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把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排名前列议题制度,召开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38次,完成学习议题62项,组织《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学习研讨,邀请全国人大专家、高校教授作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民法典等专题辅导,开展粤港澳法律框架、依法治理“深调研”,努力转化“大学习”成果,推动“真落实”落地。组织代表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民法典和代表履职专题培训,提升代表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
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在市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向市委报告工作情况、请示重要事项27件。市委多次对人大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专题研究、作出指示。认真落实市委部署,开展深珠立法情况专题调研,对标深圳谋划健全我市法规体系;开展“奋战六十天 夺取双胜利”大会战专项监督,推动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开展五级代表调研视察,为水污染防治、城乡环境整治、城市功能品质提升等工作献计献策。
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制定落实加强政治建设的32项任务和措施,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回头看”,创新开展优质党课评选及交流共享活动,大力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常委会及机关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持续正风肃纪反腐,深入开展“两个专项整治”,全面排查、积极预防机关工作“堵点”,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力推进“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效率大提升”,全面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成立市人大制度研究会,获评省人大制度研究会2020年研讨会优秀成果。精心开展市人大常委会成立40周年专题宣传,建成人大历程展示厅并对外开放,广泛深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珠海的生动实践和丰硕成果。
常委会还认真履行精准扶贫责任,圆满完成对口帮扶阳春市南河村工作任务,挂钩联系斗门区东湾村、湾口村取得实效。扎实开展人大信访工作,认真办理群众来信69件、来访82批,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二、结合实际开展立法,为改革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聚焦珠海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
以立法保障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珠澳合作开发横琴这篇文章”的重要指示,在推动与港澳规则制度衔接的前沿领域开展创新性立法。制定全国首部支持港澳旅游从业人员跨境执业的地方性法规,进一步便利粤港澳三地旅游人才交流和要素流动,为实现大湾区旅游业深度融合打下基础。积极争取全国人大、省人大的指导支持,对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法治保障开展深入研究。继续推进《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条例》修订、《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金融发展条例》《珠海经济特区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建设条例》制定工作,扎实开展《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中医药产业发展条例》调研工作。坚持粤港澳大湾区“立法直通车”,涉大湾区建设及珠澳合作立法项目随报随审。
以立法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针对我市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制定《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优化珠海市营商环境的决定》,为我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明确改革方向、拓展创新空间。推进《珠海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修订,贯彻落实创新发展战略要求。开展《珠海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珠海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等修订工作,从安全生产、土地资源配置等方面健全管理机制,推动营商环境优化。
以立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制定《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构建垃圾分类长效机制。制定《珠海经济特区出租屋管理条例》,推动出租屋管理加快实现“底数清、情况明、秩序好”。制定《珠海市文明行为条例》,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推动提升全体市民文明素养。修订《珠海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确保群众用水安全。加快推进《珠海经济特区停车场建设与管理条例》立法,推动解决停车难、停车乱问题。
以立法促进生态文明新特区建设。落实保障生态安全和革除生活陋习的新要求,出台《珠海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以最严厉的法治手段管源治本。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制定《珠海经济特区排水管理条例》,修订《珠海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珠海经济特区海域海岛保护条例》《珠海经济特区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珠海市服务业环境管理条例》《珠海经济特区前山河流域管理条例》等,为巩固生态文明优势进一步夯实法治保障。
持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强化科学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征集、起草、审议表决制度,做好立法前咨询论证和立法后评估,适应改革需要及时开展立改废释。强化民主立法,拓宽代表参与立法渠道,积极开展立法协商,深入开展基层立法调研,充分发挥立法顾问、港澳立法顾问单位的作用,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强化立法队伍建设,在市委支持下,组建珠海经济特区立法研究中心,为高质量立法提供智力支持。
三、坚持正确有效监督,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聚焦珠海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的重大问题,丰富监督手段,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实效。
围绕经济发展强化监督。加强对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监督,助力政府部门落实“双统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强预算绩效监督,促进政府部门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支出、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大援企暖企力度。推动建立市区两级政府向同级人大报告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制度。强化国有资产监督,推动国有资产治理效能提升。开展就业、产业园区建设、扶贫援建资金使用等专题调研,提出强化稳就业措施、推进“深珠合作工业园”建设、提高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效率等建议。开展安全生产监管专项监督,推动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围绕民生关切强化监督。持续监督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推动每一个民生实事项目落地落实。聚焦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持续监督重大交通工程建设、城乡道路改造和公共停车场建设,推动东西部通道、对外交通网络加速完善。聚焦教育热点,连续2年监督优质公共学位供给,推动新增一批公办幼儿园、中小学学位。聚焦医疗卫生,推动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建成投入使用和市人民医院、市慢病防治中心新建项目加快建设,开展乡镇卫生院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运营调研,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升。聚焦“舌尖上的安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调研。聚焦文化事业,推动市博物馆及市规划馆建成投入使用。聚焦养老服务,办结养老议案,推动建成市福利中心二期养老院和24个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306个村(社区)养老服务站,市级养老机构2021年底启用。
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强化监督。连续6年听取和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大力推进排水管网建设管理养护议案办理,推动41项具体措施落实,促进全市排水管网体系完善提升。听取和审议闲置土地管控和土石方资源规划管理工作的报告,推动土地市场监管和土石方资源管理规范化。开展海岸线保护和利用情况专题调研,促进岸线生态环境保护。
围绕乡村振兴强化监督。聚焦“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听取和审议乡村产业发展情况专项报告,推动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建设。开展水产业养殖绿色发展调研,促进水产业高质量发展。开展洪湾渔港建设视察,推动“智慧渔港”建设。开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视察,助推养殖农户转型升级。开展农村耕地保护和集体建设用地情况调研,提升农村土地利用和治理水平。
围绕法治珠海建设强化监督。对土壤污染防治法及省实施办法、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开展执法检查,书面审查海域海岛保护条例、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实施情况,推动法律法规实施。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促进市人民政府建设大湾区优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决定,助推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听取和审议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报告,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开展城乡社区治理专项调研,助推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协助审查党内规范性文件9件。开展民法典涉及法规专项清理,督促政府部门加强民法典普法,纳入“八五”普法规划。
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创新开展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专项监督,督促相关部门节约资金2.56亿元、规范资产管理账面值18.69亿元、健全制度6项、建立信息平台3个。创新开展省、市、区、镇四级代表挂点监督、暗访监督、约谈监督,推动纳入国家治理平台的17条黑臭水体全部完成“初见成效”评估,获评全省十大环保监督优秀案例。创新开展市、区、镇三级代表联动监督,运用常态巡查、定期通报、暗访抽查、分级督促等手段,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走在全省前列。
四、强化代表履职保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坚持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主体的理念,倾力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强化服务,代表履职效能不断提升。
认真联系和服务代表。完善“双联系”工作机制,主任会议成员每人固定联系5名代表,每年进驻代表联络站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密切联系代表和群众,推动解决群众难题。建立代表联络站常态化活动机制、考评机制和群众意见建议分级分类处理机制,推动联络站活动更接地气、更富实效。依托代表联络站,全市五级人大代表接待和走访群众1.3万多人次,面对面倾听群众心声,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1700多条。连续3年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全市1500多名代表积极参与“线上+线下”视察、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等活动400场次,推动解决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突出问题138件。
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完善代表建议督办机制,推动考核结果与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评挂钩。落实提出建议代表与领办单位负责人办前、办中、办后“三见面三沟通”制度,实现“提”“办”良性互动。实施分类督办、重点督办、“回头看”督办,推动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平沙华侨农场砖瓦房改造安置等重点建议办理取得实效。全年交办代表意见建议151件,其中所提问题已解决、基本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149件,另2件因条件限制转为工作意见参考,代表满意率达100%。
激发区镇(街)人大工作活力。连续3年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召开区镇(街)人大工作现场座谈会,协助省人大开展乡镇人大工作条例执法检查,向市委报告并推动解决基层人大问题,促进区镇(街)人大工作和建设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珠海的生动实践,让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做好新时代珠海人大工作,要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证党的主张和意图贯彻到人大工作中,确保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谋划推动人大工作。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依法履职,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确保各项工作体现党的主张、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些成绩,这是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也是“一府一委两院”和基层人大大力支持、密切配合的结果,更是全市人民积极参与、充分信任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立法工作的主导作用不够突出,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仍需进一步发挥,监督工作的针对性、专业性和有效性仍需进一步提升,联系代表、群众的广度和深度仍需进一步拓展。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1年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十三次全会、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和市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在立法工作上立务实管用的法,在依法开展监督上更加精准有效,在联系服务代表上更加用心用情,在加强自身建设上更加从严从实,努力在推动珠海“二次创业”加快发展中展现人大作为、贡献人大力量。
一、突出政治引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做到一切重要工作、重要事项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紧围绕总书记对经济特区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和新形势下珠海“四大战略任务”,坚决贯彻市委意图,主动担当作为,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
二、突出立法先行,推动珠海加快发展
在主导立法方面创新突破,努力以精准管用的立法推动珠海经济特区“二次创业”加快发展和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
强化立法创新性,推进涉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立法。进一步拓宽经济特区立法空间,继续在推动粤港澳三地规则衔接和体制机制“软联通”上开展创新性立法。出台港澳医务人员在横琴新区执业规定,进一步便利符合条件的港澳和外籍医务人员在横琴执业。出台横琴金融发展条例,推动深化粤港澳金融融合、错位发展。出台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建设条例,推动横琴休闲旅游产业与港澳旅游产业相衔接。密切关注国家关于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政策方针,及时启动横琴新区条例全面修订工作。 (下转04版) (上接03版)加快推进横琴新区中医药产业发展条例、商事纠纷调解条例立法,为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和大湾区建设积蓄法治之力。较大限度争取全国人大授权、省人大支持,根据授权对法律法规按程序作变通规定,推动珠港澳民商事法律、仲裁等领域规则对接。
强化立法针对性,推进珠海“二次创业”重要领域立法。立足珠海在改革创新、社会治理、民生保障、要素市场配置、知识产权保护、营商环境、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制、生态环境、城市空间治理等领域实际需要,运用立法权破解经济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重点难点问题。在改革创新领域,修订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助力珠海打造大湾区创新高地;制定珠海国际仲裁院条例,进一步适应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推进民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投资创业促进条例、质量促进条例、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立法和商事登记条例修订工作。在社会治理领域,出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推动建立高效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出台关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决定,推动深化基层治理体系改革;出台停车场管理条例,推动有效解决城市交通管理问题;积极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城市更新、消防条例、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口岸地区管理、港口管理等立法项目。在民生保障领域,修正物业管理、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妇女权益保障等条例,推进养老服务、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房屋安全管理等条例的立法前期调研和准备工作。
强化立法有效性,不断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新格局。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通过立法推动和保障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努力在立法主导方面创新突破,主导立法项目选择、定准立法方向,加强对市委中心工作部署、重大改革举措的立法研究,及时作出立法安排;主导法规起草进程,对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立法项目,安排人大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工委起草完成;主导法规联合起草,完善立法协调机制,全面推行法规起草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制度,有效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推动政府发挥立法依托作用,推动建立立法决策与政府重大改革决策精准衔接制度,及时形成立法需求清单。强化与广州、深圳等大湾区城市的立法协同,加强与港澳相关法制机构的常态化沟通联系,探索建立珠澳立法协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珠海经济特区立法研究中心的作用,选配高素质法律专才,围绕大湾区、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法治保障等重大课题开展研究,为市委立法决策提供参考。
三、突出中心大局,开展正确有效监督
围绕珠海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开展监督,推动监督工作更有力度、更有深度、更有实效。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十四五”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审查监督,推动珠海全面参与“双区”建设、“双城”联动,积极融入“一核一带一区”建设,加快建设枢纽型核心城市。围绕加快构建“5+1”现代产业体系、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广珠澳科技创新走廊、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全面促进消费、“两新一重”建设、“挂图作战”等重点工作加强监督,加快建设区域经济中心城市。
推动民生幸福标杆城市建设。听取和审议2021年度全市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报告。推动市慢病防治中心建成投入使用,持续关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听取和审议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协调发展的报告,推动加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开展职业技能人才专题调研,助推稳就业、助创业、促发展。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保障情况专题调研,加强对新经济业态和新型用工形式中劳动者权益的关切。开展养老议案办理“回头看”监督,推动完善有珠海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听取和审议保障房建设情况的报告,推动构建新型住房保障体系,更好满足人才引进以及青年人、困难群众等群体的住房需求。
推动生态宜居特色巩固提升。持续监督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继续强化代表挂点监督、联动监督,推动排水管网建设管理养护议案办理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巩固提升生态优势。加强对城市空间布局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开展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配套设施规划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推动夯实未来型生态型智慧型城市建设的基础。听取和审议垃圾分类推进情况的报告,推动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听取和审议防台风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升城市安全水平。
推动打造全国乡村建设样板。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视察。听取和审议堤围提升工程建设情况的专项报告,推动项目加快建设,提升防灾减灾水平。听取和审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报告,推动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档升级。持续监督平沙华侨农场砖瓦房改造安置项目,推动改善农场职工居住环境。开展洪湾现代国际渔业物流港建设、大湾区农产品供应中心建设和“菜篮子”“米袋子”产业高质量发展情况专题视察,推动打造大湾区海洋渔业经济发展新引擎和优质农产品供应中心。
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珠海。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推动禁毒条例贯彻实施。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建设大湾区优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情况的工作报告。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专题调研,推动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应诉水平。继续做好民法典涉及法规专项清理工作,加强民法典普法宣传,推动民法典正确贯彻实施。听取和审议“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依法作出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四、突出主体作用,激发代表履职活力
坚持“代表机关”定位,增强服务代表意识,注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紧紧依靠人大代表做好人大工作。
不断优化代表服务。认真做好市、区、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严肃换届纪律,严格依法选出人民满意的代表。加强人大代表和联络站工作骨干的培训。加强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充实配强联络站工作力量,开展“一区一品”特色代表联络站创建活动,打造联络站工作品牌。探索建设“人大代表数字服务平台”,打造“掌上代表联络站”,推动代表进站“全覆盖”、联系群众“全天候”、解决问题“全方位”。
认真组织代表活动。组织全市五级代表集中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进一步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增加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集中视察的次数,让群众更加深切地感受到代表在身边、人大在行动。全面实施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组织代表持续跟踪监督,推动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大力督办代表建议。通过组织代表深入开展培训、视察、调研等,提高代表建议选题的精准性和解决方案的可行性。严格贯彻落实《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的交办、转办、跟踪督办工作,进一步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实效,推动代表和群众反映问题及时解决。
五、突出自身建设,夯实人大工作基础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始终把“两个维护”贯彻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强化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锲而不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入开展“两个专项整治”,推进“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效率大提升”,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更新知识观念、掌握过硬本领,努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人大干部队伍。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加强与区镇(街)人大的联系,密切工作协同,推动功能区人大工作和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守护好来之不易的抗疫战绩,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让我们继续行动起来,立足自身岗位,带头落实防控措施,带头宣传防疫知识,及时反映群众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建议,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作出应有的贡献!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发。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接续奋斗,努力开创新时代珠海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进珠海“二次创业”加快发展、打造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来源:珠海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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