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试点对深圳自由行入境游艇实行免担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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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商务部、广东省、深圳市等研究制定的《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以下称《意见》)发布。
《意见》明确,优化邮轮游艇行业发展市场准入环境。支持深圳优化粤港澳大湾区巡游航线、游艇自由行开放水域范围、出入境码头审批等邮轮游艇行业发展市场准入环境,试点探索深港游艇操作人员证书互认,对深圳自由行入境游艇实行免担保政策。
《意见》还指出,积极支持在深圳前海注册的符合条件的邮轮公司申请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
探索建立游艇型式检验制度,简化进口游艇检验,对通过型式检验的新建游艇或持有经认可机构出具证书的进口游艇,可按照船舶检验管理程序申领或者换发游艇适航证书。支持符合条件的粤港澳游艇“一次审批、多次进出”,允许为其办理有效期不超过半年的定期进出口岸许可证。中船邮轮战略规划部黄雪忠介绍,“对深圳自由行入境游艇实行免担保政策”指的是入境前游艇所有人或者其委托的游艇服务企业必须依法向入境地海关提供担保,可选择缴纳高额保证金(相当于该游艇应纳税款)、购买相关保险或者海关依法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
黄雪忠表示,海南已于2020年6月18日开始实施该政策,此次是政策应用范围的推广。而对于“积极支持在深圳前海注册的待合条件的邮轮公司申请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黄雪忠指出,在现行的政策下,邮轮公司无法直接申请出境旅游业务,必须通过旅行社或货运代理人向文旅部申报报备,此次《意见》提出的政策是对邮轮公司的利好,将直接推动直销渠道的拓展,预计招商邮轮将成为排名前列个获益者。
《意见》中还明确,探索建立游艇型式检验制度,简化进口游艇检验,对通过型式检验的新建游艇或持有经认可机构出具证书的进口游艇,可按照船舶检验管理程序申领或者换发游艇适航证书。黄雪忠指出,该条款将解决进口游艇发证的政策堵点,目前国外将游艇看作是“船舶设备”,船级社给游艇签发产品证书——型式检验证书,但是国内将游艇看作为“船”——船级社必须签发检验证书。因此原先进口游艇持有的证书无法在国内换发证书,存在政策上的堵点和痛点,此次是产业政策的突破。
针对《意见》中提到的“支持符合条件的粤港澳游艇‘一次审批、多次进出’,允许为其办理有效期不超过半年的定期进出口岸许可证”,黄雪忠解释,对于进出中国口岸的国际船舶,应办理进出口岸手续,并由主管机关登船检验。对于特殊情况,如定航线、定船员并在24小时内往返一个航次的船舶,可申请有效期7天的定期出口岸许可证,在此期间对船舶免办进口岸手续。此次政策大幅延长了许可证的有效期,简化了游艇进出码头的手续。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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