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居住证延期签注服务将取消 2月1日起恢复原有签注政策

珠海资讯助手1 2021-01-21 08: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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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省公安厅下发通知,鉴于我省已逐步转为常态化疫情防控,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2月1日起恢复原有签注政策,即取消疫情期间居住证延期签注服务。

 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省公安厅下发通知,鉴于我省已逐步转为常态化疫情防控,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2月1日起恢复原有签注政策,即取消疫情期间居住证延期签注服务。珠海市民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和业务窗口两种方式办理签注。

记者了解到,居住证逾期有以下三种情形:

一是对2020年1月1日前居住证逾期未签注,并在2021年2月1日前完成签注的,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向前顺延到自2020年1月1日起连续计算。

二是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居住证逾期未签注,并在2021年2月1日前完成签注的,视为按期签注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年限连续计算。

三是对2021年1月31日前居住证逾期未签注,并在2021年2月1日后完成签注的,未签注时间视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之日起连续计算。举例说明:2019年12月20日居住证有效期满未签注,在2021年2月5日完成签注的,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年限自完成签注当天(即2021年2月5日)起计算。

需要办理居住证签注的市民,可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办理。一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按照相关指引,足不出户即可网上办理居住证,并以邮寄方式领取证件;二是通过业务窗口办理。目前,珠海市居住证实施全城通办,全市任一受理点均可办理,办理时请携带居住证原件、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和依申请事由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需要了解更多详情的市民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珠海公安”了解。

来源:珠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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