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珠海12月1日起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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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上午,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我省较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表示从今年12月1日起调整提高月较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较低工资标准。
其中,珠海作为二类标准执行地区,由原来的较低工资标准172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职工较低工资为16.4元/小时,提升至月较低工资1900元,非全日制小时较低工资标准18.1元/小时,另外,《通知》也明确要求实行计件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
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较低工资标准。
此次调整,首次以省政府文件明确健全较低工资和支付保障制度,推动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制度保障范围。
听听网友们怎么说:
珠海打工人怎会止步于较低工资?事实上,由珠海市珠海市人社局发布的2020 年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指导价位收集了珠海 500 家有效样本企业共 50243 名职工的薪酬调查资料,有效样本企业涵盖了16个行业门类。
在数据涵盖的16个行业中,最赚钱的是金融行业,平均薪资达17004元/月。
其中房地产行业工资高位数为12056元/月,中位数为5000元/月,低位数为3797元/月,平均工资6597元/月。
2021年各城市平均工资发布中,珠海以9214元/月名列全国第七位,可是各城市打工人艳羡的存在——
所以较低工资标准于大众而言,还有切身的意义吗?就让小狸告诉大家,较低工资标准上调有什么影响吧。
1、因病休假期间病假工资上涨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较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较低工资标准的80%。
如果较低工资标准上调,那么,按较低工资标准计发的病假工资也会相应增加。
2、失业员工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提高
根据珠海现行规定,失业人员按珠海市较低工资标准的90%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较低工资上调后,失业员工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也会相应增长。
3、如所在用人单位停工、停产,你得到的劳动报酬将增加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较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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