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小区车位仅提供临停无月卡服务引投诉,物管:为了公平

珠海资讯助手1 2021-04-19 09: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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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类停车场是否可以只提供临时停车服务,而不提供月卡服务?小区停车收费公示牌上显示有月卡收费标准,是否意味着必须提供月卡服务?

深圳御珑豪园小区停车场只提供先到先停的临时停车方式,每天较高收费10元;不采取月卡制(250元/月)提供停车服务,住户觉得不妥。对此,物业公司表示,这是为了保障所有住户公平获得停车服务,并非考虑经济利益,目前执行的收费标准是深圳较低的临停收费标准。

住户投诉:

只提供先到先停的临时停车方式

近日,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御珑豪园11-14栋有业主反映,入住后发现,该小区停车场只提供先到先停的临时停车方式,每天较高收费10元;不采取月卡制提供停车方式,按停车场收费标价牌显示,月卡是250元/月。

该业主指出,地库入口处停车收费公示牌上显示有“小车月卡停放(市内)250元/月”,其认为这意味着业主以及非业主房屋使用人有选择办月卡的权利。不过,有办月卡诉求的住户多次找物业协商未果,小区住户均无法选择按月停车,每个月需要多支付50元,每次出停车场还需要扫码支付比较费事。该业主认为,物业管理方不让住户办月卡不妥。

记者走访

该小区临停收费标准低于周边停车场

接到市民的投诉后,记者到该小区进行了实地走访。走访时,时值工作日的中午,记者留意到,站在地下停车场入口处向场内望去,视线范围内,基本处于饱和状态。

在地下停车场入口显眼处,张贴着“深圳市停车场收费标价牌”,列有“小车临时停放”“大车临时停放”“小车月卡停放(露天)”“小车月卡停放(室内)”“大车月卡停放(露天)”“打车月卡停放(室内)”等项目的收费标准。其中小车月卡停放(室内)为250元/月。

周边停车场收费如何呢?记者在周边随机走访了4个停车场,2个商业广场停车场,1个工业园停车场,1个住宅类停车场。这4个停车场,不管是临时停车,还是月卡,价格均比御珑豪园11-14栋的收费高。即使是同为住宅类的长发新村停车场,临停为15元/天封顶,月卡(室内)300元。

那么,住宅类停车场是否可以只提供临时停车服务,而不提供月卡服务?小区停车收费公示牌上显示有月卡收费标准,是否意味着必须提供月卡服务?

物业回应

严格遵守政府部门的规定

执行的是深圳市较低收费标准

对于住户的办月卡需求,物业为何拒绝呢?对此,深圳市信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回应:御珑豪园11-14栋停车场已取得《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收费许可证》,目前只采取先到先停的方式提供临时停车服务,是在严格遵守政府部门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对停车场依法依规实行管理。目前,停车场临时停车收费严格按深圳市三类地区住宅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每天较高收费10元,也是深圳市较低的临停收费标准。

租赁方式多元住户变化快

临停方式更能公平服务

御珑豪园小区共有4栋住房及部分商铺,11-13栋是招商壹间公寓作为承租人市场运营的租赁住房,14栋是312套是龙岗区的保障房,小区住户及用户均为租户。按照各业主方及承租人的安排,11-14栋住房的租赁方式比较多元,使得居住在小区的群体、入住时间、租赁方式、租赁面积、居住时限都不一致。因此,小区住户变化也比较快。信勤物业作为物业管理方,按住户车辆备案制以先到先停的方式就是为了确保所有住户享有均等的停车机会。

该物业的相关负责人指出,小区停车位739个。当前,该小区尚未住满,但停车位已经基本趋于饱和。若按月卡制向住户提供停车位,后入住的住户将无停车位可用,变相剥夺了后期入住住户使用停车场的权利。而一旦管理方允许其进入停车场,超负荷的停车场将不可避免地出现乱停乱放、堵塞通道,造成人身财产安全隐患。若拒绝其进入停车场,遇到固执地认为“月卡等于保证停车位”的住户,又将引发新的矛盾。因此,全部以临停的方式提供车位,可以较大限度保障停车公平,也能够根据停车场运行情况机动调节入场车辆,以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收费公示牌是按照政府规定的格式制作

并非意味着停车场能提供所有服务

对于住户质疑的“收费公示牌上有月卡收费标准而不提供”问题,信勤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停车收费公示牌是按照政府规定的统一格式制作的收费标准公告栏,目的是希望市民监督收费情况,制止乱收费情形,并不是强制要求所有停车场都提供所有收费模式的停车服务,各停车场可以按规定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停车服务。比如公示牌中关于大车收费的停车服务,御珑豪园停车场就无法提供该类服务。御珑豪园11-14栋停车场按规定制作了公告栏,管理方将严格按照公告标准及所提供的停车方式收取停车费。

并非考虑经济利益

是为保障公平的停车服务

对于住户质疑的“临停比月卡多50元/月”问题,该物业的相关负责人指出,管理方按住户车辆备案制以先到先停的方式提供停车服务,不采取月卡制提供停车服务,完全是为了持续保障所有住户公平获得停车服务,而并非考虑经济利益。理由如下:

(1)管理方可以将停车场对外开放,但现在执行的是严格管控车辆,只有经备案的11-14栋住户、商铺租户车辆才可以进入停车。

(2)目前收费标准低于周边同类停车场,根据相关规定,经过半数业主同意后,停车场可以按照市场调节价的方式来调整收费,即管理方可以提高收费标准,但目前执行的深圳市较低的临停收费标准。

(3)月卡方式是预交费制,若管理方采取月卡制提供停车服务,不仅能节省人力成本,还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但管理方没有自己图省事而放弃对住户平等提供服务的坚持。  

坂田街道办事处:

该停车制度已得到相关代表的签名认可

接到市民的投诉后,坂田街道办事处向信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了解相关情况,并在公开渠道给市民做了回复。在回复中,坂田街道办事处提到,据反馈,御珑豪园11-14栋为单独的地块,有独立的地下停车场,其中14栋是保障房公司与信勤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的保障房。信勤物业服务公司与保障房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表明,物业公司仅负责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秩序的管理,除此之外并未约定停车场的具体管理制度。因此,物业服务公司经过整体考量后,制定了目前采取的停车制度,

即符合条件的11-14栋住户车辆登记为备案车,停车费每天10元封顶,住户的备案车辆驶入地下停车库的车位皆为先到先得,该停车制度已得到招商蛇口公司相关代表的签名认可(小区11-13栋由招商壹间公寓承租)。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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