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积金新政!二手房正式执行“带押过户”!

搜狐焦点珠海站 2024-05-13 14: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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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正式实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带押过户”新模式,降低买卖双方资金成本,实现一站式办理赎楼、解押、过户、贷款、抵押五件事。

3月22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关于《实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的通知(珠房金字〔2024〕3号)》。

这意味着,珠海正式实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带押过户”。

要知道,“带押过户”的实施,意味着不仅能降低买卖双方资金成本,而且“只跑一趟银行”,就能办好赎楼、解押、过户、贷款、抵押“五件事”。

而在利率方面,“带押过户”新模式下买方将按照最新利率执行。

目前,珠海公积金利率首套5年以下(含5年)为2.6%,5年以上为3.1%。二套5年以下(含5年)为3.025%,5年以上为3.575%。

政策利好下,珠海二手房交易也将更加便利,同时也将加快二手房去化。

最后,附政策原文:

各相关单位,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银行:

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民生作用,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9号)精神,现就实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带押过户”的含义

本通知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带押过户”是指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的规定,在卖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交易住房尚在抵押的情况下,买方购房申请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通过借新贷、办理过户、再次抵押权后结清旧贷款并办理旧抵押权注销登记,实现不动产登记和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

二、办理流程

(一)贷款受理

1.买卖双方及涉及的贷款银行协议一致,同意并配合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完成交易;

2.买方携带相关资料向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二)贷款审批

受托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初审,资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提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三)带押过户

贷款审批通过后,由受托银行通知买方签订借款及担保合同,买卖双方及涉及的贷款银行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或各银行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办理二手房过户及新抵押权首次登记等手续。

(四)放贷审核

完成二手房“带押过户”后,受托银行将借款及担保合同、抵押担保相关材料提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五)贷款发放

放贷审核通过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发放至指定的银行监管账户或内部账户。

(六)结清旧贷

买方的购房贷款资金优先用于结清卖方旧贷款,卖方贷款银行办理旧贷款提前结清手续后,剩余款项划入卖方指定收款账户,并及时办理旧抵押权注销登记手续。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风险管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制定具体的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责任,规范业务运行。要畅通部门沟通协调渠道,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管,强化审核把关,切实保障各方的合法权利,确保资金安全。

(二)优化办理流程。各相关部门要强化沟通协作,遇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并总结经验做法,持续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受托银行须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备,方能办理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相关部门应做好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做好二手房“带押过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宣传解读、服务指引等工作。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珠海监管分局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珠海市银行业协会

2024年3月19日

来源:珠海房姐、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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